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年11月29日随机抽取1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要求被抽中的企业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及实验室在岗技术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交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备查。
初审阶段: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提交的备查材料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混凝土实验员人数、职称和岗位证书、社保凭证等不符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我局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复审阶段:我局于年1月7日将所有核查企业的职称人员证书通过信件函询发证机关,核实职称证件真实性;根据发证机关复函情况,所有企业职称人员证件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及时督促企业配合核查,并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二、核查结果
经本次核查,14家被核查企业在核查截止时间(年3月30日)前均已按规定配备企业及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通过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核查。
三、处理决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撤回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取得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四、相关要求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始终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对企业及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信息真伪、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技术管理人员始终满足资质标准及省住建厅要求。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年4月2日
编辑:框框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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