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实施后执行现行标准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为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自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包括附件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实施后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技术法规”体系构成之一,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的需要。

二、与本规范相关的36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中的9条强制性条文(加粗字体)作废,编入本规范条文,

比原规范要求更严,例如预应力筋张拉后不应有断丝或滑丝;比原规范描述更全面,例如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控制进行设计。

三、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时、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四、本规范第6章“维护及拆除”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未明确的内容,它规定了结构维护、结构处置、拆除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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