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项目给排水专业技术协议

某高层住宅项目给排水专业技术协议,供建设方和设计人员参考。

3.1.给排水设计通用要求

3.1.1户内厨卫、公共卫生间、泵房、水箱间、消防水池及其余设备间,均有给排水详细的平面大样图及系统图(或原理图);给排水立管及商铺用水点位置应在平面图中表示(其中立管应有定位尺寸及编号)。

3.1.2应按本设计任务书要求选用材料及设备设施,用水定额按地方标准的接近下限选取,并将其在设计说明中作详尽表述;主要设备表上的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设计说明中应有给排水各系统的设计流量与工作压力等参数的表述。

3.2.给水、排水系统

甲方应在施工图开始前提供市政给水点和污水排放接入点的具体位置及标高。

3.2.1在小区给水引入管后分设住宅给水、公建给水(包括商业、会所、幼儿园等)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并设水表单独计量。

3.2.2室外各水景、绿化给水、消防补水、室外消火栓从室外给水管网接入并分别设置计量水表。

3.2.3住宅每单元可设专用给水管道井,多层建筑住户用水的计量装置均集中安装在楼外检查井内,做到分户计量,抄表出户;水管井应合理布置,满足检修抄表的空间需要。

3.2.4甲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提供本小区的市政供水压力,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高区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系统,根据水压需要可设计变频加压供水系统,应满足整个小区高区供水。

3.2.5住宅设置厨房、卫生间排水、分体空调冷凝水、屋面雨水等排水系统;会所、商业、幼儿园等房间设置相应的给排水系统。

3.2.7排水系统采用重力自流排出室外,地下室污废水均汇至地下室的集水坑,然后用潜污泵提升排放;卫生间不作同层排水。

3.2.8当二层或一层单独排水干管跨越架空层(含商铺)或地下层且水平跨度较长时,应分别将该排水横干管接入楼上层排水横干管的下游,接入点在距楼上层最近排水主立管大于2.0米~3.0米处,用45°斜三通接入。

3.2.9室外分别设置雨水(含分体空调排水)、污废水系统,其中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2.10卫生器具均选用节水型;每户住宅的卫生间内厨房设1台燃气壁挂炉,同时保证卫生间能用燃气壁挂炉的热水洗澡;燃气壁挂炉排烟管穿墙的预留洞DN,中心标高距地为+2.30米;幼儿园设置电热水器为小朋友供应生活热水。

甲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确认当地政府部门是否要求设置太阳能及审图单位是否要求太阳能.

3.2.11考虑燃气立管的位置,并参照当地相关规定预留户用燃气水平支管管洞;给、排水管、燃气管应尽量布置于隐蔽部位,给水支管不允许穿越卧室;应注意各管道不发生冲突,立管不遮挡排风等留洞,不影响开窗。

3.3.设备设施配置

3.3.1室外给水管网宜尽量在地下室内明装,并均在每单元、每栋地下室内设控制阀,每单元的控制阀设于管道井内给水立管上。

3.3.2室外雨、污水、给水管道及各类检查井应尽量避开回填区,设置于硬质原状土中,且在给水阀门井内的阀门前设一相同口径的橡胶软接(K×T-11.0MP),以便于检修。

3.3.3场地排水需依据总图设计进行,雨、污井位置不得一半位于绿地一半位于道路,并尽量避开单元门前区域;面积较大的绿地内也应设雨水口,雨水蓖子尺寸宜为×MM。

3.3.4总平面中给水总表及化粪池的位置,应较隐蔽、不影响通行方便,并由设计方拟初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设计。

3.3.5室外消防设计应充分利用市政室外消火栓,并根据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及消防规范规定的最大间距、保护半径、与水泵接合器的距离等确定消火栓布置.

高层建筑

3.4地下车库

3.4.1车库内不考虑洒水栓。

3.4.2根据雨水排放、地面积水排除、及消防要求设置集水坑、及设备要求:

a.消防电梯基坑单独设置集水坑,其有效容积大于2m3,集水坑设置两台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双水位启动。

b.根据建筑找坡要求设置地面排水集水坑,每个坑配潜水排污泵一台。

c.水泵房设集水坑,配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

d.地下室配电房电缆沟,引至配电房外,设集水坑,配潜水排污泵一台。

3.4.3根据雨水排放、地面积水设置截水沟及设备要求:

a.地下室下行车道出入口起端、末端应设置截水沟。

b.当下行车道暴露部分长度大于3m且暴露部分末端距地下车道末端距离较长(大于3米)时,应在暴露部分末端设中段截水沟。

c.地下室出、入口楼梯起端直接开口室外,且起端高于室外地坪不足mm时,在其起端(室外)应设置截水沟。

d.地下室出、入口楼梯起端直接开口室外,且开口端无雨棚或雨棚未能有效防止暴风雨侵入时,应在其中间平台或其楼梯末端应设置截水沟(该截水沟应在结构设计方案时体现)。

3.4.4电梯基坑及截水沟与其集水坑间、相邻电梯基坑间设DN连通排水管(采用作防腐后的焊接钢管)。

3.4.5潜水泵出口设K×T-11.0MP橡胶软节、闸阀及旋启式止回阀等管件。

3.4.6明确钢管的防腐及涂色要求。

3.5住宅

3.5.1每单元设专用管道井,所有需设于公共区域的给排水立管均宜设于该管井内。

3.5.2户内厨房排水可与生活阳台洗衣机排水共用立管,立管优先设于生活阳台墙角及外侧位置,不得影响洁具正常使用及采光,排水立管应有降噪措施。

住宅排水采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

3.5.3.建筑室内排水立管布置:排水立管在户内设置,设于卫生间内的排水立管及通气立管位置设置于门背后或墙角处,尽量远离卧室,排水支管沿墙走,普通住宅厨房、卫生间不设管道井。

3.5.4除给水管在厨卫内水平支管为明敷外,电梯管道井至入户门的给水入户支管及户内给水管均在地面垫层内暗埋敷设。

3.5.5室外明设的给排水管道(管道井、地下室、泵房管道除外)均应作防结露保温,采用10mm厚聚乙烯泡沫制品(PEF)保温,管道外设PAP保护层。

3.5.6开敞阳台、外廊等应考虑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不宜直排到作为屋顶花园使用的裙房屋面上。

3.5.7户内热水系统按厨卫共用设计,按燃气壁挂炉预留冷热水接口(燃气壁挂炉及燃气表的位置由设计方初拟方案,甲方书面确认,配置强排电源插座)。

3.5.8户内卫生间及厨房按建筑专业提供的洁具布置图配备给排水接口,厨房不设地漏,卫生间设置地坪地漏,洗衣机设专用地漏(洗衣机在厨房及卫生间时,普通地漏应与洗衣机地漏合并设置)。

3.6底层商铺

3.6.1各家商铺的水表应在商铺外检查井内集中设置,每户设1个DN地坪地漏,设1根DN20给水支管,装DN20铜球阀和水表1只;商铺排水应单独排出室外,排水方向以便捷、有利于外网设计为原则。

3.6.2用水点位置,应靠柱设置并设于较隐蔽且便于使用处。

3.6.3商铺顶板下设置的给排水横管,应沿墙或主梁贴顶布置并尽量不横跨房间。

3.6.4公共卫生间应考虑给水计量,选用带水封蹲便器,水表位置应便于查表不影响使用,给水管道均墙内暗设。

3.7材料选用

3.7.1.生活给水干管及立管采用衬塑钢管,当管径DN≤80时,丝扣连接,当管径DN80时,法兰或沟槽式连接;室内生活给水支管采用PP-R给水管,热熔连接.

3.7.2.雨水管、排水管选用:室内排水主立管采用防噪音螺旋式UPVC塑料排水管,其他立管及水平管为普通UPVC塑料排水管,雨水立管采用普通UPVC塑料管.

3.7.3出屋面部分、出楼栋的水平排水管道采用UPVC塑料排水管,地下室排水泵压力排水管采用焊接钢管(作防腐处理)。

3.7.4室外雨水管、污废水管: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造价经济原则优先选用混凝土管道。

3.7.5消防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水箱,生活给水箱采用不锈钢装配水箱。

3.7.6变频给水设备为厂家成套供给,要求泵为全不锈钢立式多级管道离心泵,配多台工作泵、一台小型辅助泵及气压罐(设计确定容积),并要求有水箱低水位停泵、高水位报警安全保护功能,同时有无用水时停泵功能,变频器为进口,配用压力变送器。甲方在施工图开始前确认供水方式.(采用变频供水还是无负压设备供水.)

3.8消防系统

3.8.1符合现行有效的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3.8.2按消防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设施。

3.8.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尽量设于绿化带并采用地上式.

3.8.4消防立管有条件时应设于建筑的管道井内。

3.8.5室内消火栓箱在简便、易取、明显的墙上采用嵌入式暗装(地下室可明装),不能影响商铺橱窗有效宽度,不影响外立面效果。

3.8.6无吊顶的场所采用直立型喷头,无吊顶的区域有宽度超过1.2米的风管时应在图中画出风管下加设喷头的布置,直立型喷头应注意避开结构梁。

3.8.7消火栓管道选用焊接钢管,外刷红丹两遍后再按工程要求涂调合漆两遍。

3.8.8所有喷淋管及消火栓管要求选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管径≤DN50,选用丝扣连接;管径>DN50,选用卡箍连接。

3.8.9泵房位置应优先利用地下室死角、尽量不占据停车位,且宜尽可能远离居住建筑下部区域,以避免噪声扰民。

3.8.10消防泵房应和消防水池邻近布置,给水泵房应与水箱间相邻,以缩短吸水管长度,并靠近用水大户。

3.9设备及管道布置

3.9.1地下水泵房内应设置排水坑,湿式报警阀排水用管道接入排水坑内,地面找坡(坡度2%)至排水坑,并设置潜水泵排水。

3.9.2消防水泵的布置宜使其满足自灌吸水的条件。

3.9.3当只有一个水箱或消防水池时,每台水泵应单独从水池吸水;当有二个水箱或消防水池联合供水时,应将两个水箱(或水池)出水管(分别设控制阀)连通后设给水总管,每台水泵均从此干管吸水。

3.9.4泵基础均应高出泵房完成面mm,泵的安装采取相应的消声隔振措施。

3.9.5所有消防泵基础与基础、基础与墙,水箱与墙,给水成套设备与墙间均有0.5~0.7米的通道,消防泵吸水侧基础与水池、给水成套设备吸水侧基础与墙间距离还应满足阀门的安装要求,水箱进水侧宜留1.0米的检修通道。

3.9.6设备操作面应留1.0米的操作通道。

3.9.7泵体顶部离梁或泵房顶板宜留不小于0.8米的检修空间。

3.10消防水池布置

3.10.1小区按1个消防水池设计,当其保护距离不够或只有一路供水时应设延伸的取水口来满足。

3.10.2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应设于比较隐蔽处并有防雨及防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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