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
8.5.1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除空心墙模模腔内部结合面的浮浆、松动石子及软弱混凝土层;
2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杂物,墙体根部混凝土结合面应做凿毛处理;
3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现浇混凝土浇筑密实,以及形状、尺寸和位置准确;
4在浇筑混凝土前,结合面处应洒水润湿,但不得有积水。
8.5.2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的有关规定。预拌混凝土宜采用泵送入模方式连续浇筑,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的有关规定。
8.5.3空心墙模孔内现浇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mm~mm。
8.5.4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的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8.5.5空心墙模孔内混凝土浇筑时应均匀下料,混凝土振捣应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按混凝土浇筑方向逐孔振捣,必要时可采用人工辅助振捣,以保证孔内混凝土浇筑密实。
8.5.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由专人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养护期不应少于7d;对采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期不应少于14d。
8.5.7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8.5.8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
8.5.9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标准试件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的有关规定。
8.5.10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养护条件应与实体结构部位养护条件相同,并应妥善保管。
8.5.11保温固模和空心墙模的临时支撑措施,应在现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
8.5.12空心模剪力墙结构的现浇部分,宜优先采用定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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