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硝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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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责任公司

1概述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一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30MW发电机组)SCR脱硝改造工程EPC项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工程在原SNCR烟气脱硝装置基础上增设外置SCR脱硝装置。在燃用设计煤种、NOx(以NO2计)浓度mg/m3、锅炉BMCR工况下处理%烟气量条件下,经SNCR脱硝装置将NOx浓度降至小于mg/m3。根据本工程实际条件,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10%浓度的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将NOx浓度从mg/Nm3降至40mg/m3以下。

1.3本次工程范围为烟气脱硝装置及其配套改造工程。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烟气量条件下脱硝保证出口浓度不高于40mg/m3。SCR反应器催化剂按照1+1设置,新上一层,预留一层。SCR反应器催化剂层间安装声波吹灰器和蒸汽吹灰器,用来吹除沉积在催化剂上的灰尘,以减少反应器压降。反应器设置在锅炉与除尘器之间。

1.4本工程建设模式采用总承包EPC模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脱硝系统以内及由此工程所引发的必须具备的全部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1.5承包方为所提供的烟气脱硝装置的成套系统设计和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在合同签订时或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招标方最终确定。

1.6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承包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7如果本技术技术协议书前后出现有不一致的描述,以有利于系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原则为准。

1.8根据现在锅炉图纸,锅炉有三级省煤器,不具备改造空间,现保留一级省煤器,将二三级省煤器外置,置于SCR反应器两层催化剂后部,烟气从锅炉原二级省煤器处引出,经脱硝反应器、二三级省煤器后返回原锅炉空预器上部,承包方应充分考虑本部分改造内容。

1.9本协议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所有属承包方供货范围的设备、材料,最终以满足现场施工及系统正常运行为原则,同时满足发包方的进一步优化布置要求,增加部分属承包方供货范围,合同总价不应改变。承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10如承包方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偏差,发包方则可认为承包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协议书的要求。

1.11承包方对其供货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发包方的认可。对于承包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承包方应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12在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1.13随设备自带的铭牌材质为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材质除上述特别说明的外,其它由承包方在现场自行安装的标志牌材质全部为不锈钢板()、铝板、亚克力板(最终由发包人根据区域指定)。标识牌颜色选择由招标方指定;标志牌安装应美观,满足发包人要求;规格应符合JB8-82《产品标牌》和DL/T-《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设备标示牌采用不锈钢板(厚度1.0mm)工艺制作表面贴反光膜,固定方式由安装单位确定,标识牌颜色选择由发包方指定。

1.14承包方所选用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

1.15脱硝催化剂设计按1+1布置;

1.16脱硝系统负荷按60%到%设计,NOX原始浓度按mg/Nm3。控制烟囱入口NOX浓度小于40mg/Nm3,干基,6%O2;

1.17反应器需设置一套氨逃逸监测装置,监测数据上传环保局,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氨逃逸小于2.5mg/Nm3,干基,6%O2,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

1.18吹灰方式采取联合吹灰,蒸汽吹灰+声波吹灰,含吹灰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1.19DCS要求:(1)1台操作站;(2)1个操作台;(3)新增点位在新增卡件上,并预留30%的备用点(4)氨逃逸等监测数据通讯到原DCS系统上(5)负责匹配原和利时系统。

1.20电气部分业主负责接线至脱硝及空压系统配电柜;

1.21所有二、三级省煤器拆除和新上二、三级省煤器供货、设计、安装、调试。

1.22改造过省煤器改造实现反应器入口温度在℃-℃;

1.23承包方应明确压缩空气耗量,蒸汽耗量,新上空压系统品牌为阿特拉斯、寿力、英格索兰,由承包方任选其一。空压机为一用一备,单台出力10Nm3/min,8Bar,变频控制,含空压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1.24新增阻力要求:锅炉满负荷运行时:一层催化剂系统阻力降按小于pa,两层催化剂系统阻力降按小于pa。

1.25工期:年8月20日锅炉脱硝改造完成调试,达到EPC交钥匙要求。

1.26锅炉喷氨量存在差异,氨逃逸量未知,是否满足改造后使用要求由承包方自行核算,如果喷氨系统不够增量则由承包方考虑增量设备。锅炉负荷在T/h时,尿素溶液用量为L/h,NOx在70mg/m3左右;

1.27所有本次改造涉及到的环保验收、锅检所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厂家负责。

2设计条件

2.1工程概述

公司现有3台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采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YG-/9.8-M型锅炉,为高温、高压、自然循环、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现锅炉配备了SNCR脱硝系统,还原剂采用10%尿素溶液,本次改造内容为一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30MW发电机组)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2.2自然地理条件

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日照较少。春季少雨,常有春旱发生,夏季雨水分布不均,常有伏旱发生;秋季多绵雨天气。

2.3锅炉运行参数

表1-1锅炉运行参数表

3设计标准

整套工程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将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工程设计、设备检验、实验、材料、工具等采用以下所列的国家最新版本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

《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DL/T-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

《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GB/T-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反应器工艺设计导则》JB/T-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调试规范》GB/T-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调试导则》DL/T-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L/T-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DL/T-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GB/-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规范》GB-

4能保证

4.1NOX脱除率、氨的逃逸率、SO2/SO3转化率

脱硝系统装置性能保证值:

首次性能考核试验时,在锅炉的正常负荷范围内,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不低于60%,脱硝装置出口NOx含量不大于40mg/m3,氨的逃逸率不大于2.5mg/m3,SO2/SO3转化率小于1%。

2)工程质保期期满之前,在锅炉的正常负荷范围内,SCR反应器的脱硝效率不低于55%,脱硝装置出口NOx含量不大于45mg/m3,氨的逃逸率不大于2.5mg/m3,SO2/SO3转化率小于1%。

3)在保证的催化剂化学寿命期20h期满之前,在锅炉的正常负荷范围内,SCR反应器的脱硝效率不低于50%,脱硝装置出口NOx含量不大于50mg/m3,氨的逃逸率不大于2.5mg/m3,SO2/SO3转化率小于1%。

上述三项性能保证指标的条件为:

1)设计煤种。

2)锅炉正常负荷范围(60%BMCR~%BMCR负荷)。

3)入口烟气中NOX含量mg/Nm3(干基,含氧量6%)。

a)脱硝效率定义:脱硝率=(C1-C2)/C1×%

式中:C1——脱硝系统运行时脱硝入口处烟气中NOX含量(mg/Nm3)。

C2——脱硝系统运行时脱硝出口处烟气中NOX含量(mg/Nm3)。

b)氨的逃逸率是指在脱硝装置出口的氨的浓度。

4.2压力损失

从脱硝系统入口到出口之间的系统压力损失在性能考核试验时不大于Pa(设计煤种,%BMCR工况)。

4.3催化剂寿命

从首次注氨开始到更换或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投标方保证以运行小时数作为催化剂化学寿命(NoX脱除率不低于性能保证要求,氨的逃逸率不高于性能保证要求)。

投标方保证催化剂的化学寿命不少于20小时。

投标方保证催化剂的机械寿命不少于10年。

催化剂寿命是指催化剂的活性能够满足脱硝系统脱硝效率不低于50%,且氨的逃逸率不大于2.5mg/m3条件,SO2/SO3转化率不大于1%时,催化剂的连续使用时间。

4.4系统连续运行温度

在满足NOX脱除率、氨的逃逸率及SO2/SO3转化率的性能保证条件下,投标方保证SCR系统具有正常运行能力。

最低连续运行烟温:℃

最高连续运行烟温:℃

4.5氨耗量

在%BMCR负荷及烟气中NOX含量为mg/Nm3时,投标方保证脱硝(SNCR+SCR)效率为87.5%情况下,1台炉10%尿素溶液耗量kg/h。

4.6其它消耗

吹灰系统所需的压缩空气参数:0.4~08MPa,吹扫的单位时间内的压缩空气耗量:单台反应器0.1m3/min。

吹灰系统所需的蒸汽参数:过热蒸汽,压力:0.6~1.0MPa,温度~℃,吹扫的单位时间内的蒸汽耗量:单台反应器75kg/min。

4.7SCR装置进出口烟温降

所有工况下的SCR装置进出口烟温降不大于3(℃)。

4.8质保期

设备调整运行合格后一年。

5技术方案

5.1概述

锅炉新上一套SCR装置,SCR入口NOx按照mg/Nm3设计,与原有的SNCR系统组成“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SCR不设单独的喷氨系统,利用SNCR系统逃逸的氨进行脱硝反应。

SCR装置均采用外置式反应器,SCR反应器布置在一二级省煤器之间,需要将二、三级省煤器移出并更换,移出的省煤器布置在SCR反应器底端,腾出的空间用于SCR出入口烟道的接入。

5.2脱硝工艺系统

锅炉共设置三级省煤器,一级省煤器入口和三级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均不满足SCR反应温度要求,业主暂时未提供三级省煤器之间烟气温度。本工程将SCR反应器布置在一级省煤器之后,估算烟气温度在°左右,一、二级省煤器之间距离为1mm,距离不能满足引出SCR反应器进出口烟道要求,故需将二、三级省煤器移出放置在SCR反应器底端,由于省煤器已经到了使用寿命,因此,本工程直接对二、三级省煤器进行更换。

SCR反应器系统包括SCR反应器、催化剂、烟道、吹灰器等。

5.2.1喷氨系统

根据业发包方提供的SNCR喷氨数据显示,锅炉负荷在T/h时,尿素溶液用量为L/h,NOx在70mg/m3左右。经承包方计算核实,此喷氨量可以满足改造后可以满足SCR反应的需求量。

因此,本次改造SCR装置不增设喷氨系统,利用现有的SNCR系统逃逸的氨进行SCR脱硝。SNCR系统逃逸的氨进入SCR反应器。在SCR反应器内通过安装在其中的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使氨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生成氮气和水。

5.2.2烟道系统

(1)烟道

脱硝系统烟道根据可能发生的最差运行条件进行设计。烟道设计能够承受如下负荷:烟道自重、风荷载、地震荷载、灰尘积累、内衬和保温的重量等。

烟道选用Q-B材质,壁厚按5mm设计,烟道内烟气流速不超过15m/s。催化剂区域内流速根据本工程煤质特点不超过5m/s。

所有烟道在适当位置配有足够数量和大小的人孔门和清灰孔,以便于烟道(包括金属膨胀节、空气加热器)的维修和检查以及清除积灰。人孔门与烟道壁分开保温,以便于开启。

在外削角急转弯头和变截面收缩急转弯头等处,设置导流板或整流装置,导流板或整流装置材质采用耐磨材质。

烟道在适当位置配有足够数量测试孔、测量孔等调试、安装、检修所需的门孔,同时配套相应的操作平台扶梯。

为了使与烟道连接的设备的受力在允许范围内,特别考虑烟道系统的热膨胀,热膨胀通过金属波纹膨胀节进行补偿。

SCR烟道的设计压力和瞬时不变形承载压力取值与炉膛设计参数相同。烟道支吊架的部件进行强度计算,应保证安全可靠。

烟道系统,其漏风率之和小于0.3%。

(2)灰斗

烟道系统在一级省煤器后设置灰斗,接口为方法兰,尺寸为×mm。

由于该脱硝系统属于高灰段布置,灰浓度直接影响到催化剂使用寿命,在该灰斗处节流部分大颗粒飞灰将会改善催化剂的工作条件,延长催化剂寿命。

(3)烟道补偿器

在一级省煤器下部灰斗与上升烟道之间、上升烟道与反应器入口之间、反应器与二级省煤器之间、三级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各设置一个金属膨胀节用于补偿烟风道热膨胀引起的位移。膨胀节区域在合理温度、压力条件下不会损坏,确保%气密性。膨胀节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5.2.3SCR反应器

SCR反应器设置一层催化剂,并预留一层位置。

2.2.1.3SCR反应器

SCR反应器的设计将充分考虑与周围设备布置的协调性及美观性。每台锅炉配置1台SCR反应器,尺寸为:8.05×4.36×10.51m,设计成烟气竖直向下流动。

反应器入口设气流均布装置及导流板。反应器内部各类加强板、支架设计成不易积灰的型式,同时考虑热膨胀的补偿措施。

反应器采用固定床,布置一到两层催化剂,预留一层催化剂安装位置。每层催化剂高约1.2米(含框架),两层催化剂间净空1.5米。催化剂前端有耐磨层,降低烟气过流过程中的磨损。

反应器为立式焊接钢结构容器,内部设有催化剂支撑结构,能承受内部压力,地震负荷、烟尘负荷、催化剂负荷和热应力等。外壳设有加固肋及保温层。催化剂通过反应器外的催化剂吊装门孔从右侧门放入。

反应器的设计确保氨喷射系统前烟气流动的均匀性,烟气进入第一层催化剂前的烟气温度分布、速度分布的均匀性(烟气流速最大偏差不大于平均值±15%,温度最大偏差值不大于±10℃,氨与NOx摩尔比最大偏差不大于±5%)以及烟气流出最后一层催化剂的NOx浓度分布和氨浓度分布的均匀性。

每层催化剂设置1个人孔门和1个催化剂安装门。

SCR反应器配有可拆卸的催化剂测试元件。考虑内部催化剂维修及更换所必须的起吊装置。

SCR反应器前后留有用于手工检测烟气的测试孔,测试孔的位置、大小和数量设置满足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

SCR反应器的设计充分考虑与周围设备布置的协调性及美观性。

SCR反应器能承受运行温度℃不少于5h的考验,不产生任何损坏。

SCR反应器的设计压力和瞬时不变形承载压力取值与炉膛设计参数相同。

SCR反应器的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每座反应器入口设置2支热电偶用于监测反应器入口温度。

每座反应器出入口设置1支差压变送器用于监测催化剂层阻力。

5.2.4催化剂

(1)催化剂的技术要求

催化剂的设置方式为1层运行,1层备用,运行满足不低于70%的设计脱硝效率。

在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催化剂体积能满足性能保证中关于脱硝效率和氨的逃逸率等的要求。

催化剂采用模块化设计以减少更换催化剂的时间。催化剂模块采用钢结构框架,并便于运输、安装、起吊。为便于处理和安装或从SCR反应器中移出,催化剂单元与单元之间以及单元与篮框外壳之间设置有密封装置,用以防止未处理烟气的泄漏以及吸收外部振动。

催化剂模块设计有效防止烟气短路的密封系统,密封装置的寿命不低于催化剂的寿命。催化剂各层模块规格统一、具有互换性。

每层催化剂应设计有可拆卸的催化剂测试部件,每年每层至少有一套可拆卸的催化剂测试部件进行催化剂的活性检测。

根据锅炉飞灰的特性合理选择孔径大小并设计有防堵灰措施,以确保催化剂不堵灰,同时,催化剂设计尽可能的降低压力损失,催化剂的压降小于Pa。

催化剂能满足烟气温度不高于℃的情况下长期运行而不产生任何损坏。

表2-2催化剂设计参数

(2)催化剂的装载方式

催化剂模块安装前保证外包装完整,且始终保持水平状态,在装入反应器之前必须保持模块处于干燥状态。

5.2.5吹灰器

SCR反应器催化剂层间安装声波吹灰器和蒸汽吹灰器,用来吹除沉积在催化剂上的灰尘,以减少反应器压降。

每层催化剂的上方装有1台蒸汽吹灰器、2台声波吹灰器。

蒸汽吹灰器采用耙式吹灰器,利用过热蒸汽吹灰,吹掉催化剂表面的积灰。催化剂预留层初装时不安装吹灰器,但预留以后安装吹灰器的位置及蒸汽管道接口,方便用户增加备用层催化剂吹灰器安装。

吹灰蒸汽汽源来自锅炉吹灰蒸汽管道减压站之后,吹灰器阀前蒸汽压力为2.5MPa。吹灰器本体尾部应配蒸汽压力调节阀,用于运行时控制蒸汽压力、关断和开启蒸汽流量。

吹灰器的启动根据反应器催化剂层的阻力由DCS控制。

声波吹灰器膜片式吹灰器,预留层吹灰器只预留吹灰器接口。定期对催化剂表面进行吹灰,防止催化剂孔堵塞,吹灰范围覆盖整个催化剂表面。吹灰器按10min吹10s的频率,每台吹灰器吹扫空气消耗量:0.1Nm3/min,吹灰用压缩空气压力为0.45~0.8Mpa。

声波吹灰器在反应器内部部分的器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能在℃高温环境中长期使用和工作,膜片采用钛合金材质。

声波吹灰器配置就地接线箱,所需要的信号可直接由接线箱引至DCS机柜进行控制。所有远传仪表、电磁阀和电动阀门直接进入DCS系统进行控制。控制箱设一个总的远方/就地切换DI送至DCS。

吹灰器电磁阀采用单电控电磁阀。带电开阀,失电关阀,电磁阀电源等级为VAC。

声波吹灰器的噪声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二类标准,设备运转噪声小于85分贝。

5.2.6省煤器

锅炉共设置三级省煤器,本工程需要将二、三级省煤器移出放置在SCR反应器底部,同时对二、三级省煤器进行更换。新更换的两级省煤器采用光管,错列布置。省煤器光管材质与原锅炉省煤器相同,均采用20G材质(GB/T-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新增省煤器进出口集箱、进水管路和连接管道相应改造,省煤器前两排管子及省煤器弯头安装防磨罩。

5.2.7检修与起吊设施

脱硝钢架上为有关设备设有平台、扶梯,脱硝钢架与锅炉8m平台设有联络,方便运行人员巡视及检修维护作业。

在脱硝钢架顶部下设有单轨及电动葫芦,用于反应器各层催化剂的装卸。SCR反应器内部设置了安装及更换催化剂时所需临时轨道的节点,以便于其内部催化剂模块的检修更换。

5.2.8钢结构平台

脱硝设备应设计检修和维护平台、使检修和维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设计时虑系统与设备的热膨胀,以及平台、扶梯和栏杆协调性(如型式、色彩)。所有设备检修和维护平台、扶梯采用钢结构。同一平台不同荷重的特定区域作上永久标记。操作位置高于1.5m的设备需要设置操作和维护平台、扶梯/爬梯、栏杆。

平台扶梯与设备及其他构筑物的最小净空高度不小于2.2m,平台宽度尽量不小于0.8m。安装工作需要的通道在所有方向上比最大搬运件与搬运工具加在一起的尺寸大0.3m。

5.3保温油漆部分

本项目保温油漆严格按照规范《DL/T-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进行设计、施工。

5.3.1保温

(1)凡外表面温度高于50℃且需要减少散热损失的管道、附件及设备,予以保温。

(2)要求防凝露、防冻或延迟介质冻结的管道,附件及设备,予以保温。

(3)排汽管道、放空气管道等,仅在距地面或平台2.1m以下及离操作平台水平距离小于0.75m,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管段作防烫伤保温,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超过50℃。并应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以防震落。

(4)保温后保护层外表面温度在环境温度不高于27℃时不超过50℃;当环境温度高于27℃,可比环境温度高25℃。

(5)SCR反应器、烟道、省煤器的保温材料均采用硅酸铝岩棉复合材料,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超过50℃。所有保温的保护层采用彩色压型钢板,烟风道、SCR反应器的外护板采用彩钢板(厚度0.7mm),管道外护板采用0.5mm彩钢板(包括全部的骨架及附件),颜色与锅炉设计保持一致。

5.3.2油漆、防腐

(1)设备和管道油漆按照《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进行设计。

(2)对于不保温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为了防腐和便于识别,进行外部油漆。

(3)保温的管道和设备,当介质温度低于℃时,管道和设备在保温前进行防腐处理。

(4)在管道外表面(对不保温的)或保温结构的外表面,为了便于识别,涂刷介质名称,表示介质性质的色环和表示介质流向的箭头。对于保温设备外表面只涂刷设备的名称,不予大面积刷漆。

(5)制造商提供的设备和支吊架,若油漆损坏,可涂1度颜色相同或协调的面漆。

(6)所有设备、管道、钢结构根据工艺和布置的要求采用相适应的油漆防腐措施,色彩与全厂相协调并取得业主认可。

(7)反应器支架、平台、扶梯、栏杆等将按照国家规程用富锌底漆、脂肪族聚氨酯面漆进行两底两面防腐。

5.4电气系统

5.4.1概述

本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只设SCR反应区,基本上无常用电机负荷。

2.4.2供配电系统

本工程采用/V供配电系统。

脱硝系统设置MCC柜,脱硝系统内(脱硝反应区)的所有用电设备由脱硝MCC柜供电,脱硝MCC柜由业主方提供。

由买方就近提供两路V/V厂用电源,一路工作,一路备用。脱硝MCC柜布置位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脱硝系统不设置事故保安MCC段。

5.4.3二次接线及继电保护

脱硝系统配电柜不设常规音响及光字牌,所有开关状态信号、电气事故信号及预告信号均送入锅炉DCS系统。

低压负荷的保护:大于等于45KW的电动机回路采用塑壳断路器+软启动器保护控制,小于45KW的电动机回路采用塑壳断路器+接触器+电机保护器保护控制。

脱硝系统配电柜控制电压:ACV。

电动机由空气开关脱扣器和热继电器实现保护。

继电保护配置按《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配置。

5.4.4就地控制箱

SCR反应区设置蒸汽吹灰器、声波吹灰器就地控制箱。

就地控制箱及就地仪表接线箱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3mm)并烤漆处理,电脑灰,室内型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室外型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就地控制箱的标识(示)采用不锈钢标牌,不锈钢拉丝底色、黑色字体,标牌尺寸为50mm(高宽),第一行字为设备编码,第二行为设备名称。

5.4.5检修、照明系统

正常照明系统采用/V、TN-C-S接地系统。脱硝系统应无人值班,不设置事故照明。照明(反应器区)电源由脱硝MCC柜提供。

每座SCR反应器布置一台检修箱,检修箱由脱硝MCC柜供电,

脱硝系统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设备金属安装底座、电缆桥架等均与二次接地网可靠连接。二次接地网与电厂主接地网相连,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5.4.6电缆及电缆敷设

脱硝系统的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测量和控制电缆及仪用变送器电缆等,电缆选择及电缆敷设应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5仪控系统

5.5.1脱硝系统热工控制对象

本工程不再设置独立的控制系统,脱硝控制系统在原有锅炉的DCS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增容改造。

增加的控制点主要有:每台SCR反应器的出入口温度测点、反应器催化剂压差测点、蒸汽吹灰器、声波吹灰器控制等。

5.5.2控制水平

本工程采用DCS(已有)控制,采用集中监控方式,在集控室内设置操作员站(已有),运行人员以CRT和键盘作为主要监视和控制中心,可以在控制室内完成系统(SCR反应装置)的启/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和调整、以及异常与事故工况的处理和故障诊断。

5.5.3热控电源

本脱硝控制系统纳入机组DCS系统,仪表电源由锅炉DCS系统提供。

DCS电源柜需提供DC24V和ACV仪表电源。

5.5.4脱硝控制室及设备间布置方案

本工程不设置脱硝控制室,SCR反应器区设置烟气分析仪控制室。

5.6土建系统

5.6.1土建工程范围

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设计,土建工程范围包括本脱硝工程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基础、管道支架、钢结构,SCR基础及氨区至SCR区的管道支架等,零米以下土建施工由发包方进行,所有钢结构均有承包方承担。

5.6.2土建技术要求

SCR脱硝装置的构架采用钢结构,并根据检修、维护和环保检测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平台扶梯。氨区至SCR反应器之间的管道主支架采用钢结构。

所有钢构件钢材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钢结构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要求。

SCR反应器采用钢结构,该钢结构的构件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或焊接。

脱硝区域设计采用的坐标系同主体工程一致。脱硝装置土建结构按照当地地震烈度等级设计,构造设计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

反应器支架基础及其他机泵等设备基础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垫层不低于C10,现浇混凝土不低于C30,钢筋采用HPB和HRB。

6包装、运输和储存

6.1包装

6.1.1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JB/ZQ的规定,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1.2包装箱外侧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6.1.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不限于此):

·装箱单。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安装指示图。

6.2运输

6.2.1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格。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6.2.2长大部件的运输应有限制变形、擦伤及碰撞等的措施。

6.2.3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6.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6.2.5设备应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在装运时必须按照设备宽度方向垂直于地面用专用包装箱,避免弯曲和扭曲。

6.2.6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6.3储存

6.3.1承包方根据包装箱内物品的特性,向发包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说明。

6.3.2承包方所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亦应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6.3.3承包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防潮、抗氧化的措施。所有合同设备的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并不造成设备损害,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7承包方设计数据

7.1系统性能

公用消耗名称和数量

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

1概述

1.1本项目为一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30MW发电机组)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消缺配合、验收配合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范围内所有设计、设备包括工艺、热控、电气、土建(承包方只负责设计,发包方负责施工)、供货、试运行配合、消缺配合、验收配合。

1.2承包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组织、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运行说明。

1.3承包方应对发包方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负责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

1.4承包方应负责派遣技术专家参加检验工作(包括:设备、装置、材料等)和调试工作,并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和承包方共同进行的性能考核试验。

1.5承包方应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包括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详细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还包括附件1所有明确说明由承包方设计供货的内容。

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承包方的供货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2.1工作范围

主要供货范围:

锅炉改造(二三级省煤器移出及更换部分)和SCR系统增设;

主要包含如下:

SCR部分:

◆烟道、人孔、爬梯及支吊架等施工设计(烟道支撑采用钢支架);

◆SCR反应器及钢结构支架的设计;

◆供货范围内电气、仪表系统设计;

◆设备保温设计;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设计(包含仪表和喷吹用气),招标方气源供至储气罐入口;

锅炉改造部分:

◆原二、三级省煤器拆除;

◆二、三级省煤器的移出、更换;

◆省煤器改造范围内的管道、管件及支架;

◆供货范围内电气、仪表系统设计。

2.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整套烟气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

承包方提供SCR系统、二三级省煤器改造、进出口烟道、仪表、阀门、驱动装置、电控装置、外部接口、支撑钢结构、平台扶梯、清灰空气管路系统、保温等整套脱硝系统。

备注:如果改造原有SNCR脱硝剂制备及输送系统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对原有SNCR系统的效率影响,考虑土建,电气,控制,工艺设备等改造均由承包方实施。

2.2.1氨区、喷氨(不改造)

2.2.2锅炉及烟道改造部分,包括:

-锅炉省煤器改造;

-烟道改造;

-平台爬梯改造;

-管道及阀门。

2.2.3新增SCR,包括:

-SCR本体及催化剂;

-声波吹灰器;

-蒸汽吹灰器;

-管道阀门系统等

2.2.4控制系统(整套),包括:

-投标方提供脱硝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内就地显示仪表和就地测量元件(包括就地压力表、热电阻、热电偶一次仪表及二次仪表)。

-DCS控制系统

-承包方设计并提供系统范围之内的控制柜、电源柜等柜体至设备本体之间的连接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所有电缆)及桥架;

-承包方设计并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远传及就地仪表所需的测点管座;

-执行器及其它用电设备;

-端子箱、电磁阀操作箱、电源箱、控制柜等箱体

-现场手动操作柜

-检修、照明(照明箱、照明管、线、灯具)等。

仪电控制系统分交:发包方负责提供电源至进线柜,承包方负责系统配套高低压电控系统内的所有控制柜、电气元件、电线电缆及桥架,接口范围内设备照明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如连接电缆两头的设备中有一端设备是承包方供货,则所需电缆及电缆敷设均由承包方负责。

2.2.5设备清单

备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承包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均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部件、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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