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冬期生产质量控制,更好的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范,平谷区住建委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为:1.资质条件:证照、主要负责人情况;有职称人员职称证、身份证以及与混凝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凭证;试验室负责人和试验员(工)情况;设备、机械及厂房情况(设备和机械的明细台帐及购置发票等)。
2.原材料质量:原材料采购手续及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原材料使用前是否按标准要求履行复试检验,有无未进行复试或者复试批次不足、复检记录不规范的行为;砂石采购使用是否合法,有无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行为,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3.生产质量管理:搅拌设备称量系统校准情况;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计量偏差是否符合要求;施工配合比的调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搅拌系统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配合比;混凝土出厂检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留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现场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
4.试验管理: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检定(校准)情况;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试验工作场所、检测环境温湿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搅拌站,区住建委已要求立即整改,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我区商品混凝土质量满足冬季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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