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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见效。近日,柴桑法院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妥善处理了一起国有企业为被保全人的保全案件。
案件详情
申请保全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某国有企业签订了混凝土供货合同,由申请保全人为被保全人提供混凝土,申请保全人按照约定供货,但被保全人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申请保全人遂向法院起诉,主张由被保全人支付混凝土货款、违约金等共计余万元。为保障权益的实现,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
柴桑法院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银行账户资金万元。在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被保全人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表示基本银行账户冻结对其企业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希望用其他的银行账户替换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因本案标的额巨大,涉及的又是国有企业,柴桑法院立即召集当事人商讨,同意由该企业向法院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存款作为担保后,即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上午冻结,下午就成功解冻,全程不到4个小时。柴桑法院采取迅速果断执行措施,保障了该国有企业的资金正常运转。
柴桑法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精准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倡导审慎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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