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办实事承揽合同起纠纷现场调解化干戈城

为服务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经营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城阳法院民二庭拓宽办案思路,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中,组织当事人现场查勘,现场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原告某设备公司与被告某混凝土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定作设备用于混凝土运输。因被告仅支付原告部分价款,原告起诉索要余款,而被告以设备未进行验收存在十余项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要求原告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原告提出因余款未及时支付,公司陷入经营困境,而被告提出因设备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巨大停产损失,双方互相指责,未达成一致意见。疫情期间,法官进一步通过线上协调,督促被告列出质量问题清单及维修费用,原告提出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承担数额,但双方对部分质量问题仍存在分歧,修复费用分别主张60万和18万,差距较大。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如果进行质量鉴定和修复费用鉴定,不但鉴定费用高、周期长,而且势必导致双方损失扩大。为经济高效地解决质量争议,尽快化解纠纷,疫情过后法官组织当事人现场查勘设备。根据查勘情况,法官从合同约定、质量行业标准、及时止损、尽快恢复生产、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对双方分别开展现场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扣减52万质量修复费用,被告支付剩余价款,当事人握手言和,圆满结案。本案的化解,得益于承办法官在坐堂问案之外,充分拓宽办案思路、灵活定纷止争。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体现了城阳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城阳法院将继续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保障企业健康有序经营,助力城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民二庭

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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